重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和营业部的职责与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十七条
营业部数量超过5家的,期货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网络财务软件核算系统,加强对营业部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营业部根据期货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承担编制凭证等职能的,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营业部财务人员应当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营业部根据期货公司的凭证管理制度,需要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提交期货公司的,应当留存复印件或电子文档,以备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检查。
第二十九条
营业部应当在财务室或相对隔离的财务柜室妥善保管财务印章和财务凭证等有关财务用品和资料。营业部应当建立财务印章和财务空白凭证的双人管理和审批使用制度,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