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32:股票退市制度
(一)股票退市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股票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有利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市场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惩戒重大违法行为,引导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
股票退市包括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
(二)主动退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主动退市: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不再在该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3.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要约,导致公司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4.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5.其他情况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三)强制退市
证券交易所为维护公开交易股票的总体质量与市场信心,依照规则要求交投不活跃、股权分布不合理、市值过低而不再适合公开交易的股票终止交易,特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