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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股票交易程序

日期: 2020-08-17 10:14:31 作者: 王峻熙

考点34:股票交易程序

(一)开户

开户包括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

1.证券账户的种类

证券总账户(一码通账户)及子账户,投资者的证券账户由一码通账户及关联的子账户共同组成。子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以及其他证券账户。

2.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二)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

1.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的概念

证券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证券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在账户记录上,都采用电脑记账。

2.我国的证券托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全面指定原则。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三)委托买卖

1.证券委托的形式

分为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

2.委托指令的基本类别

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可分为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根据委托价格限制,可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根据委托时效限制,可分为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3.委托指令的内容

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交易所及其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4.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

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包括委托受理、委托执行和委托撤销。

(1)委托受理。

第一,验证与审单。

第二,査验资金及证券。

(2)委托执行。

第一,申报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第二,申报方式。申报方式有两种:一种由证券经纪商的场内交易员进行申报;另一种由客户或证券经纪商营业部业务员直接申报。

第三,申报时间。

上海: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深圳: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14:57〜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每个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3)委托撤销。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客户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证券营业部申报竞价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四)竞价与成交

1.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2.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3.涨跌幅限制与竞价申报的有效范围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x(1±涨跌幅限制比例)。

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4.竞价结果

竞价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5.交易费用

客户在委托买卖证券时,需支付多项费用和税收,如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

(五)交易结算

1.股票交易的清算与交收程序

(1)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

(2)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

2.非交易过户

证券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之一涉及证券持有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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